『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中可以A和B人員都有【修改】的權限,但系統上會自已判斷只能改自已打的單據嗎?
沒有這個設定權限功能唷,只能有【修改】的權限,無法判斷只可由打單人員才可修改唷!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中的【職稱】要在那邊設定呢?
基本資料選單下的『性質型態維護』,【種類】選擇職稱就可以新增或編輯囉。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作業工具列上的【更新】功能鈕有什麼作用呢?
執行【更新】功能鈕會將新增的作業加到『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作業中,以及將錯誤、過時的作業由『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作業中移除掉喔。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作業中的【使用者姓名】可以更改嗎?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作業中的【使用者姓名】是可以更改的唷,但【使用者代號】是不被允許修改的。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作業中員工照片圖檔SIZE應設定為多少?
建議圖檔設定為230mm*307mm。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裡的【人事】頁籤,怎麼找不到『人才來源建立』這個作業來設定權限呢?
因為『人才來源建立』是放在『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的【共用】頁籤,程式代號為CMSPI26.DLL就可以設定喔。
『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裡的【人事】頁籤,怎麼找不到『學校名稱建立』這個作業來設定權限呢?
因為『學校名稱建立』是放在『使用者建立/權限設定』的【共用】頁籤,程式代號為CMSPI28.DLL就可以設定喔。
『其他應收帳款』拋轉『會計傳票』後,為何『會計傳票』單頭【來源單據】欄位有顯示單據的種類,卻沒顯示其他應收帳款單號
執行『進銷存拋轉』作業拋轉『其他應收帳款』時,當拋轉第二步驟【拋轉方式】選【每日彙總(一天之中,每一種單據產生一張傳票)】選項時,因為是多張『其他應收帳款』產生成一張『會計傳票』所以會有多個其他應收帳款單號,因此拋轉成『會計傳票』後只會顯示【來源單據】無法顯示其他應收帳款單號。
『其他應收帳款』拋轉傳票後,『會計傳票』的【摘要】欄可否帶出『其他應收帳款』的【貨款名稱】 ?
可以,由會計選單下自動分錄拋轉中的『自動分錄科目設定』作業設定,【作業名稱】選擇【其他應收】後,再按【修改】功能鈕將單身【摘要】欄設定為【客戶+貨款名稱】即可。
『其他應收帳款』做自動拋時,已經拋轉到『會計傳票』上的科目是應收帳款科目,可以改成其他應收的會計科目嗎 。
如果是常態性,可以到『自動分錄科目設定』中去修改成其他應收會計科目。但是如果是偶發性的就可以在拋轉時直接在傳票分錄預覽狀況中去修改會計科目就好唷。